(一)省级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考试时长、考试形式
(1)美术与设计类
考试科目及分值:素描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色彩100分。
考试时长:素描180分钟、速写(综合能力)120分钟、色彩180分钟。
考试形式:笔试。
(2)书法类
考试科目及分值:书法临摹150分、书法创作150分。
考试时长:书法临摹90分钟、书法创作90分钟。
考试形式:笔试。
(3)音乐类:包括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2个考试方向。
考试科目及分值: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器乐方向考试为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声乐方向考试为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
音乐教育类考试为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165分、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75分。其中,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
考试时长:乐理60分钟、听写30分钟、声乐不超过6分钟、器乐不超过8分钟、视唱根据现场指令完成。
考试形式:笔试+现场音视频采集。其中,乐理、听写为笔试,声乐、器乐、视唱为现场音视频采集。
(4)舞蹈类
考试科目及分值: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兴30分。
考试时长:舞蹈基本功不超过1分钟、舞蹈表演不超过2分钟、舞蹈即兴1分钟。
考试形式:现场音视频采集。
(5)表(导)演类: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服装表演3个考试方向。
①戏剧影视表演
考试科目及分值:文学作品朗诵100分、自选曲目演唱50分、形体技能展现50分、命题即兴表演100分。
考试时长:文学作品朗诵不超过3分钟、自选曲目演唱不超过2分钟、形体技能展现不超过2分钟、命题即兴表演不超过3分钟。
考试形式:现场音视频采集。
②戏剧影视导演
考试科目及分值:文学作品朗诵50分、命题即兴表演50分、叙事性作品写作200分。
考试时长:文学作品朗诵不超过3分钟、命题即兴表演不超过3分钟、叙事性作品写作150分钟。
考试形式:笔试+现场音视频采集。其中,叙事性作品写作为笔试,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为现场音视频采集。
③服装表演
考试科目及分值:形体形象观测150分、台步展示120分、才艺展示30分。
考试时长:形体形象观测根据现场指令完成、台步展示根据现场指令完成、才艺展示不超过3分钟。
考试形式:现场音视频采集。
(6)播音与主持类
考试科目及分值: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
考试时长:作品朗读不超过2分钟、新闻播报不超过1分钟、话题评述不超过2分钟。
考试形式:现场音视频采集。
报名参加招生高校校考的考生,须按学校要求参加省级统考,未参加相应省级统考或相应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绩无效。
按照教育部规定,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
笔试科目在普通高考标准化考点、考场进行,面试科目考试和评分工作以“考评分离”模式组织。
2.考点设置及时间安排
(1)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部署。其中,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笔试科目、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笔试科目考试由各市(州)招生考试的机构统一组织实施;舞蹈类、表(导)演类(现场音视频采集)省级统考考点设置在贵州大学,音乐类(现场音视频采集)省级统考考点设置在贵州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类省级统考考点设置在贵州民族大学。
(2)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笔试科目安排在2024年11月30日—12月1日进行,现场音视频采集科目于2024年12月5日开始。
专业类别 |
考试时间 |
美术与设计类 |
2024年11月30日 —12月1日 具体安排: 素描: 11月30日9:00-12:00 速写(综合能力): 11月30日14:30-16:30 色彩: 12月1日9:00-12:00 |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笔试 |
2024年11月30日 9:00-11:30 |
书法类 |
2024年12月1日 9:00-12:00 |
音乐类笔试 |
2024年12月1日 14:30-16:00 |
音乐类现场音视频采集 |
2024年12月5日开始,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
舞蹈类 |
2024年12月6日开始,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
表(导)演类现场音视频采集 |
2024年12月7日开始,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
播音与主持类 |
2024年12月16日开始,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
3.评分评卷
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考务规定及办法执行,所有评分评卷工作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
2025年起,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所有面试科目实行“考评分离”,所有笔试科目实行“网上评卷”。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评卷要求在考生信息密封状态下“先划分等级、后细化分值”。音乐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笔试科目要求在考生信息密封状态下,由2名及以上考评人员独立阅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
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进行现场音视频采集时,在条件统一的考试环境中,按照统一标准对考生考试音视频先进行高保真采集,以音视频作为考生答卷,考试结束后在考生信息加密状态下,原则上由5名业务能力强的教师组成考评小组观看考生音视频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
4.成绩查询
省招生考试院于2025年1月底前划定艺术类各省级统考专业类别的合格分数线,同时公布考生成绩及分数段统计等信息,具体时间以省招生考试院通告为准。
(二)省际联考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考试成绩用于戏曲类专业在各省的招生录取。戏曲类本科专业实行省际联考后,招生高校不再组织其他考试。
实行省际联考的高校戏曲类本科专业包括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表演(戏曲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等。每个专业或剧种(方向)在全国设置一个考点,各省相关考生均可向组考高校申请参加考试。
戏曲类省际联考一般安排在当年12月至次年2月间举行。考生须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和组考高校有关要求,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和省际联考的专业考试报名,按照组考高校要求参加考试。组考高校将根据工作安排发布省际联考专业考试须知,考生可登录院校网站查询或咨询院校。具体以当年戏曲类省际联考规定为准。
(三)校考
1.按照教育部要求,原则上高校不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后,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按照教育部规定,具体校考高校和专业,考生可查询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的机构网站或相关高校网站。
2.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
3.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型的艺术类省级统考且合格。
4.高校组织校考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校考专业成绩评定、发布及复核,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确定等有关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并负责通知考生,考生可向高校咨询。
5.校考招生院校须在规定时间,将校考专业合格考生名单等信息按教育部规定格式报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备案。未经备案的考生,不予认可相关院校校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