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招生就业处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制定招生就业处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做好全年工作总结,为学校专业发展建设提供依据。
三、负责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积极争取有利的招生、就业政策。
四、负责向领导和上级职能部门请示汇报本处工作,协调校内有关部门工作。
五、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审核招生计划、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招生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招生宣传、录取和培训工作;及时总结招生工作,制定来年招生工作计划。
六、全面负责就业工作∶就业市场开拓、就业指导教育、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实施、毕业生派遣等工作。
七、负责招生就业处各项审批工作。
八、对干部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评。
九、接受和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