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普通本(预)科的招生和就业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根据学校要求,编报全校本(预)科年度各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就业方案。
2.做好本(预)科招生录取、毕业生派遣工作。
3.负责全校普通本(预)科招生、毕业生就业宣传工作。
4.在省招生考试院领导下,做好贵州省艺术类招生部分专业考试、少数民族语言口语测试及学校部分省外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务工作。
5.负责毕业生信息资格审查,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发放、审核、管理,办理毕业生相关手续等工作。
6.负责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开拓工作、就业信息发布,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以及各类专场招聘会。
7.负责就业指导和服务,做好就业指导课教学、课程建设、教师培训等相关工作,组织各类就业指导讲座和培训活动,协调有关单位为毕业生办理有关资格证书,指导各学院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8.做好普通本(预)科招生、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
9.负责普通本(预)科招生、毕业生就业各类信息的数据分析、统计、整理、归档、总结和就业质量报告发布工作。
10.负责全校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