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
根据教学厅【2016】10号文件规定“高校确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我校省外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各专业合格分数线已经确定,具体情况请浏览此网页 http://210.40.132.6/cx/ys.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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